全校师生:
根据《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的相关精神,经二级学院审查、推荐,学生处审核,学校研究,决定对评选出的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为确保评选通报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现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
公示自2024年10月11日—15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凡各二级学院及个人认为评选、公示的学生存在不符合《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和电话:学生处,58800256。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