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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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届毕业学生档案邮寄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2-06-16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时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2015年出台的《关于规范邮政机要通信渠道传递大学生档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业务函[2015]117号)中规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自2015年6月1日起,全国各大专院校、人社部门以及人才交流中心的"大学档案"不再通过邮政机要通信渠道传递,移交当地邮政公司办理。要求各邮政公司"引导有关单位将原来由邮政机要通信渠道传递'大学生'档案转由'EMS标准快递'等方式传递";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及所属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要求各类大学生档案要通过中国邮政EMS标准快递方式进行邮寄,否则人社局或人才中心拒收学生档案。现将学校2022届毕业学生档案邮寄服务采购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3日(五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

地点:农林楼一楼202室学生处办公室

电话:023-58217043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