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标志性成果及收集11月工作重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1 浏览次数:
各二级机构:
第一轮“双高计划”项目终期验收即将收官,为了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现就“双高计划”近期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1. 核对11月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是否遗漏。对照标志性成果列表(附件1)、标志性成果佐证材料(附件2)逐项核对,是否存在漏报。如有遗漏,请在附件1中补充并标红,附上获奖文件、证书等佐证材料。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17:00前
责任部门:各二级机构
2. 提交11月“双高计划”项目重点事项。请各子项目、专业群按照模板(附件3)提交11月“双高计划”项目推进重点工作事项。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星期二)17:00前
责任部门:各子项目、专业群(包括市级“双高”)
3. 上传10月省部级以上成果至“双高”管理平台。根据市教委认定标志性成果(附件4),上传相关材料至学校“双高”管理平台。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17:00前
责任部门:各子项目、专业群(包括市级“双高”)
请各二级机构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sgb@cqsxzy.edu.cn。
特此通知
双高建设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附件1 11月标志性成果列表
附件2 11月标志性成果佐证材料
附件3 重点事项模板
附件4 10月市教委认定的标志性成果及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