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6月标志性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6 浏览次数:
各二级机构:
根据市教委通知要求拟于7月8日上报6月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成果,为了避免误报、漏报,提高佐证材料支撑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核对省部级及以上成果(或获奖等)是否遗漏。对照标志性成果列表(附件1)、标志性成果佐证材料(附件2)核对是否存在漏报。如有遗漏,请在附件1中补充并标红,附上公示、文件、证书等佐证材料。
2. 核对佐证材料支撑度。为了避免佐证材料支撑度不够,导致成果不被认定,请核对标志性成果佐证材料(附件2),如有红头文件、获奖证书等支撑度更高的佐证材料请补充完善。
请各二级机构高度重视、认真核对,避免漏报、佐证材料支撑度不够,造成标志性成果奖励无法认定。如有补充更新,请于7月7日(星期五)15:00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sgb@cqsxzy.edu.cn。
特此通知
双高建设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附件1 2023年6月标志性成果列表
附件2 2023年6月标志性成果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