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标志性成果认定参考范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4 浏览次数:

各子项目、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明确国家“双高”、市级“双高”标志性成果认定参考范围,精准打造标志性成果,提高“双高计划”项目建设质量,现将《国家双高标志性成果参考范围》《市级双高标志性成果参考范围》《市级双高标志性成果认定清单》下发。

请各子项目、二级机构对标认定参考范围,系统梳理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提前谋划、分步实施,高质量打造标志性成果。

特此通知。

 

双高建设办公室

2023214

附件1. 《国家双高标志性成果参考范围》

附件2. 《市级双高标志性成果参考范围》

附件3. 《市级双高标志性成果认定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