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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0-12-18 发布者: 访问次数:

为推进“以案四说”从示警向促改深化拓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简称“以案四改”)的实施意见》(渝委办〔2020〕21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济管理学院全体教师于2020年12月17日下午在奥训楼506会议室举行《浙江工业大学膜分离与水科学技术中心原主任助理兼办公室主任陈贤鸿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学习,经济管理学院全体党员教师及学生预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赵琳书记要求,要通过对陈贤鸿典型反面案例的学习,全体教师以案为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作为高校教师的使命和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促进学风廉政建设,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全体党员通过学党章党规,着眼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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